臨床心理學特論(一)(包括自殺之心理衡鑑與防治、暴力行為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、物質濫用與依賴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、飲食障礙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、性格與適應障礙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)_臨床心理師_098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醫事人員(不含牙醫師、助產師、職能治療師)、中醫師、心理師、營養師考試暨醫師考試分試考試、9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法醫師考試

本篇發表於 臨床心理師 並標籤為 , 。將永久鏈結加入書籤。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

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。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